5都廢地方特考 職缺併高普考─綁約1年變3年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公務員考試將有重大變革!考選部在考試院會昨提報《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未來直轄市不再舉辦地方特考,其職缺併入高普考與初考一併招考地方特考則改為直轄市以外的地方政府舉辦未來高普初考綁約規劃由一年增加到三年,地方特考則維持目前六年。至於是否要再增加一次高普初考,考選部表示不排除。

考選部主任祕書林光基解釋,此次變革是以「興利」的角度出發,過去兩年地方特考名額有五成以上都是直轄市缺額,且五都改制後的公務員職等、薪水與中央機關接近,才規劃將直轄市缺額併入高普初考中。 


作弊者禁考5年

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今天出爐,考試院院會決議將草案交付全院審查會審查。
根據剛出爐的草案規定,如果應考人考試時,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以詐術或不正當方式,使考試發生不正確的結果,過去除了考試間扣考、錄取後撤銷考試及格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還可以送檢察機關辦理。

未來參加公務員任用考試者作弊,五年內不得參加考試院舉辦或委辦的各項考試正取考上、尚未訓練者若要進修碩、博士,原保留資格年限分別為三年、五年,一律縮短為兩年。過去若因典試或試務疏失,導致不應錄取但卻上榜者,未來將可撤銷錄取資格。 

昨《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也通過多項鼓勵婚育措施,包括正取上榜者若需養育三歲以下子女,最長可保留錄取資格三年若通過筆試測驗,但因懷孕或生產前後無法參加體能測驗者,筆試成績可保留至下次同類科考試


高考一級十職等
另外高考一級考試報考資格除博士學歷以上外,新增需具備專攻相關學科有關工作三年以上且成績優良者才可報考;《公務人員任用法》也配合修正,將高考一級由九職等任用改為十職等,薪水可從五萬八千二百元增加到六萬九千元,但第一年不得擔任主管職。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陳金貴認為,高普初考與地特同職等薪水差異不大,但直轄市生活費用高,可能讓公務員流動率變很高,所以還是留不住人。 

改考兩次機會多
公職補教業者、TKB百官網協理王元賢說,若高普初考能每年變成兩次考試,考生「先求有再求好」的機會變多,確實對考生較有利。
目前正準備考試的台北考生陳乃文說,直轄市變成和全國一起分發,若想要在故鄉工作,得和全國考生一起競爭,實在不公平;吳姓考生說,綁約年限增加,考生犧牲程度大,薪水也應該多一點。 高普考題庫班優惠(http://ppt.cc/FD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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