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外交特考領事人員考試科目

1.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 外國文(就應考人報考組別之外國文應試。除英文組外,其餘各組兼試基礎英文)

(01.) 英文組
(02.) 法文組
(03.) 德文組
(04.) 日文組
(05.) 西班牙文組
(06.) 阿拉伯文組
(07.) 韓文組
(08.) 俄文組
(09.) 土耳其文組
(10.) 馬來亞文組
(11.) 泰文組
(12.) 葡萄牙文組
(13.) 義大利文組

3. 外語口試(就應考人報考組別之外國語應試)

4. 中華民國憲法與比較政治

5. 國際公法與國際關係

6. 近代外交史

7. 國際經濟學(含國際經貿組織)

 

數位學堂-2010外交特考-外交領事人員課表異動

1. 國文

2. 英文

3. 經濟學 (個經、總經、國經)

4. 國際經濟組織

5. 憲法

6. 比較政治

7. 國際關係

8. 國際公法

9. 外交史

 

2010外交特考-外交領事人員評分要點

(1.) 外交特考分為三大類組─外交領事、國際經濟商務和國際新聞人員。各類組又分為英、日、德、法、俄、西、葡等語文組,同學可依個人興趣及專長報考。

(2.)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之配分如下:作文佔60%、公文佔20%、測驗佔 20%。

(3.) 試題題型:第一試筆試應試科目除國文、英文與外國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 混合式試題外,其餘均採申論式試題;其中「外國文」之「特種語文」部份 採申論式試題,「基礎英文」部份採測驗式試題。

 

2010外交特考-外交領事人員成績計算

(1.) 第一試成績計算:外國文、外語口試二科平均成績佔第一試總成績40%,其他筆試科目平均成績佔第一試總成績60%。

(2.) 總成績之計算:第一試佔80%,第二試佔20%,合併計算總成績後,擇優錄取。第二試口試成績不滿60分者,總成績雖達錄取標準,仍不予錄取。

(3.) 報考英文組、國際經貿法律組以外各組者,外國文分數比重,特種語文佔75%,基礎英文佔25%。

(4.) 外國文成績不滿50分或外語口試成績不滿60分者,不予錄取。

(5.) 筆試科目中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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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學堂大小事持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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